释义 |
律师分析: 宜昌市政府针对当前城乡贫困人口和低收入家庭的实际情况,决定上调社会救助标准。此次调整将涵盖三项补助标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低保边缘家庭。其中,最低生活保障增加50元/人/月,特困人员供养增加40元/人/月,低保边缘家庭增加30元/人/月。此外,调整还将对全市困难家庭发放一次性过渡性救助金,标准最高为2022年度全国平均工资的3倍。本次上调社会救助标准,有利于适应宜昌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的新要求,更好地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权利,促进社会公平与和谐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第四条 国家对于因疾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等原因而暂时失去生活能力或者部分失去生活能力,并且无法从个人合法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中获得或者没有赡养人的边缘家庭以及其他困难群众,给予必要的生活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