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商标代理委托要注意什么 |
释义 | 1、在委托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事宜时,如代理人向您承诺或在代理协议中约定“未成功取得受理通知书,则退还代理费”,那您一定要明确这句话中的两个用词,首先这里说的“受理通知书”而非“商标注册证”,取得受理通知书仅表明官方收到了申请文件。另外,这里的是“代理费”,不包括商标局收的“申请费”。 2、商标代理人作为受托代办商标注册事宜的专业人员,其执业的价值在于为客户提示和防范风险,以便于客户决策,而非保证业务的成功办理。不切实际的承诺往往会将委托人带入泥潭,使客户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失。 3、商标注册的整个程序,从查询-申请-初审核准-公告-发证,一般需14个月左右,补证、异议等情况的时间会更长。因此,代理机构低于一年内拿到商标注册证 书的承诺是不可能实现的。如果申请人遇有这样的承诺,建议将此承诺写进代理协议,并约定违约金,如代理机构不敢定,则不要当真。 一、怎么选择商标代理机构 1、部分代理机构在给客户《受理通知书》和《商标注册证》时索要手续费或者工本费、证书费,多次重复缴费,申请人遇此情况时大多只好作罢。这种情况的出现源于部分代理机构以极低的价格先招揽业务,之后向企业收取各种名目的费用。申请人如遇此情况可以在代理合同中约定明确的申请费用总额,避免落入圈钱无底洞。 2、部分代理机构采取分期付款或后付费等方式招揽业务,而国家商标局只有收到费用后,才会受理商标注册申请,另外商标注册到核准需要近两年时间,商标代理机构根本不可能替企业垫付费用、承担风险。如遇此情况,一定仔细核实商标注册证书的真伪。 3、国家商标局在商标注册的流程中公告是不收费用的,如遇有人通知国家工商总局将对其注册商标进行公告,要求提交企业及商标注册信息并汇款至某个账号,用作公 告及宣传费用。则一定要谨慎,这是以商标公告为名索要公告费的骗局。申请人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时已缴纳了相关费用,国家商标局对受理的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不会、也不可能自已或委托其他组织收取公告宣传费用。遇到类似情况,一定要辨别真伪,谨防上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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