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竞业限制纠纷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
释义 | 法律分析:竞业限制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如果劳动者负有保密义务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与其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或者在合同中订立竞业限制条款,因此该纠纷是劳动争议的一种。 一、劳动合同的违约金是否有效吗 在劳动纠纷中,有些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会约定违约金条款,但该条款是否有效,要看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形,否则该约定就是无效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情形有两种:一是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约定违约金;二是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可以在竞业限制约定中约定违约金。因此,劳动合同中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属上述情形的,该条款有效,其它由劳动承担违约金的条款无效。但是,如果合同约定由用人单位承担违约金的,则不受上述两种情况限制。 二、保密协议需要支付保密费吗 保密协议是否需要支付保密费可以在保密协议中自行约定。国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对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约定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的竞业限制期间,每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三、竞业限制的年限是多久 竞业限制的年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不得超过两年。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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