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服务合同是否可以进行公开? |
释义 | 物业服务合同可以公开。并且还应当公开物业服务合同、报事维修服务规范及完成时限承诺、履约述职报告及承诺、项目收支情况报告及承诺。一般会在物业小区物管处,公告栏等显著位置公开,报事维修服务规范及完成时限承诺常年公开;履约述职报告及承诺半年公示1次。 一、员工上市禁售期能持多久 员工持股禁售期一般是36个月。实施员工持股,应设定不少于36个月的锁定期。在股权激励计划中的禁售期由股东大会投票决定,其禁售期通常不低于2年。禁售期满,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和业绩目标完成情况确定激励对象可解锁(转让、出售)的股票数量。根据相关规定,在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持股的员工,不得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转让股份,并应承诺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36个月的锁定期。 二、什么情况下不可以进行股权激励呢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进行股权激励: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单方允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单方允诺的构成要件: 1、表意人作出单方的意思表示; 2、表意人为自己单方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 3、单方允诺之债在相对人符合条件时才发生。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九十九条规定,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的,完成该行为的人可以请求其支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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