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持相关材料到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各月票发售网点办理。如果本人不方便办理,家属可携带上述证件及代办人身份证代办。 法律依据: 《交通一卡通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第八条 从事交通一卡通产品认证的认证机构(以下简称一卡通认证机构)应当依法设立,符合国家标准中关于产品认证机构技术能力的通用要求,具备从事交通一卡通产品认证活动的相关检验检测等技术能力,经认监委批准,方可从事交通一卡通产品认证活动。认证机构申请从事交通一卡通认证业务的,经商交通运输部,由认监委批准。 第二十一条 交通一卡通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为3年。在证书有效期满的前3个月内,获证机构应当根据交通一卡通产品认证规则的规定申请再认证。一卡通认证机构应当按照认证规则的规定,针对不同情形,及时作出认证证书的变更、扩展、注销、暂停或者撤销的处理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