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低风险地区 将西安市未央区、阎良区、周至县、西咸新区,宝鸡市渭滨区、扶风县、岐山县,武功县、三原县,铜川市王益区,渭南市临渭区、澄城县,延川县,定边县,汉中市汉台区、镇巴县,白河县,洛南县调整为低风险地区。调整后,全省低风险地区共100个县(市、区)。 二、中风险地区 调整后,全省中风险地区分别是西安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雁塔区、西安高新区、西安国际港务区,富平县,洋县,安康市汉滨区、旬阳县、紫阳县等12个县(市、区)。 三、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按照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分区分级防控恢复生产生活正常秩序的实施意见,结合辖区疫情风险等级,落实好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策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二)各县(市、区)要对辖区乡镇疫情风险等级进行判定,实施针对性防控措施。 (三)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县(市、区)疫情风险等级每5天调整一次。 拓展资料: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评估,报汉中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同意,决定自3月29日上午9:00起,将略阳县兴州街道中学路中段调整为低风险地区。至此,略阳全域为低风险地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二条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