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适用减征规定的是 |
释义 | 适用减征规定的是稿酬所得,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稿酬所得,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然后再减征30%.减征30%就是应纳个人所得税为100元,实际缴纳70元即可.例如本月应交所得税为100元 实际上交70元就可以了,还有30元还是属于自己的!稿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规定对应纳税额减征30%,这是税收优惠.稿酬的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每次所得收入-2000元)×20%×(1-30%)。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 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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