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医保卡里面的钱只有在特定用途才能够取出,具体内容如下: 1、医保卡使用终止:如参保人死亡,亲属可凭死亡证明等办理支取手续; 2、参保人移民:凭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等办理支取手续; 3、异地转移:在当地参保后,可把医保账户余额转移至新账户; 4、医保卡里的钱可用于指定药店买药和支付门急诊费用,但不属于报销范畴,因为医保卡里的钱就是医保个人账户的钱。医保卡的报销是只限于在指定医院因疾病和部分意外所造成的住院以上的医疗费用。 医保报销流程如下: 1、准备就医医院出具的出院小结、发票、用药明细表; 2、本人身份证、医保卡、单位出具的就医证明(需盖公司公章),如不是企业参保则不需单位出具的就医证明; 3、带上以上资料到当地医保处即可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