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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业贷款是否能转公积金贷款
释义
    法律分析:商贷能转公积金贷款。客户可自行赎楼撤销抵押,再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或者客户交纳保证金,用另一套房子做抵押,公积金中心可放款给客户,等客户还清原贷款后,退还保证金。
    一、公积金房贷的条件具体如下:
    1、有所在城市的居留证或有效身份证;
    2、必须参加了住房公积金制度;
    3、职工需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二、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的资料如下:
    1、房屋买卖合同;
    2、转让后的房屋契证;
    3、转让房屋评估书;
    4、首付款凭证;
    5、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
    6、借款人及其配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7、结婚证、未婚的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出具未婚证明;
    8、工作在五县的借款申请人需提供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连续一年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证明原件;
    9、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以上材料1至7项需各增加复印件一份及提供单位收入证明原件。
    总而言之,商业贷款是可以转为公积金贷款,贷款人的公积金必须要处于稳定缴存的正常情况,并且贷款人的公司为其存缴公积金的时间在一个月以上,其次银行要考察贷款人是否有稳定的收入来偿还贷款,且完全认可该贷款所规定的保证担保方案。具备各种相关要求条件之后贷款人可以提交申请,审批通过之后签订合同。
    一、新政公积金贷款条件变化(未实施)
    1、现行中: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要在工作地城市连续十二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2、改革后: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六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异地互认: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就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3、成都市尚未正式实施新政策的内容,目前仍然按照原制度执行,详情如下: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2)申请时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
    (4)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5)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
    (6)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第二十八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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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2:2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