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1、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即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应实行同工同酬,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抱国务院备案。 二、报酬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维权胜诉 报酬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的维权方式:向当地的劳动监察行政部门投诉;向当地的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直接向法院起诉;最低工资标准是劳动者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低于此标准是违法的。 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该内容由 黄勋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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