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有哪些 |
释义 | 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有: 1.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2.加班费; 3.中夜班津贴; 4.夏季高温津贴; 5.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下的岗位津贴; 6.伙食补贴; 7.上下班交通补贴; 8.住房补贴。 一、根据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是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的有 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的有: 1.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2.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 3.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 4.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指特殊情形下必须支付的工资,例如探亲假、产假等期间工资。 二、上海市最低工资是多少 根据上海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第一条,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190元调整为2300元。下列项目不作为月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一)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二)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及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下的岗位津贴。(三)伙食补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四)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19元调整为20元。小时最低工资不包括个人和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三、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三、山东省最低工资标准 山东省2022年最低工资标准为2100元、1900元、17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1元、19元、17元。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21年10月1日起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其组成不包含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劳动者在夜班、高温、低温、井下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最低工资标准每一至三年调整一次。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1、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伙食补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 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以及通过补贴伙食、住房支付或提供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收入,不得抵扣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之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八条,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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