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房地产抵押权的效力 |
释义 | 房地产抵押权的对内效力包括对抵押财产的优先受偿权等,债务人或第三人将房地产进行抵押的,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抵押权人可以对该房地产优先受偿。 一、最高额抵押合同是什么 最高额抵押合同是:当事人设立最高额抵押权签订的合同,最高额抵押权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二、有什么抵押权人权利 抵押权人的权利,具体如下: 1、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的规定,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格优先受偿; 2、抵押权人权利的核心是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 3、当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时,抵押物首先用于偿还抵押权人的债务; 4、抵押权人可以选择折价或者拍卖、出售抵押物实现优先受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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