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向自己或者加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也可以拨打110报警,要求警察制止家庭暴力,及时调查取证。必要的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一、家庭暴力的认定标准是哪些 家庭暴力的认定标准如下; 1、家庭暴力的主体是家庭成员; 2、家庭暴力的实施者在主观上必须具有故意; 3、家庭暴力的实施者在客观上实施了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等行为,并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 4、家庭暴力侵害的客体是家庭成员的人身权利,具体为生命权、健康权、自由权和身体权。 受到家暴处理的方法有: 1、向公安机关报案,及时制止暴力行为,为日后维权保留证据; 2、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3、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进行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二、怎样追究施暴者的责任(答案) 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都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涉嫌虐待罪以及故意伤害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屡遭家暴想要离婚怎么办? 当事人屡遭家暴后想要离婚的,有下列维权方式:若家庭暴力仍在实施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或直接向公安机关报警的方式维权。若家庭暴力已实施完毕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离婚,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