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住证补办有什么条件 |
释义 | 持证人证件损毁,或证件遗失并办理挂失手续后30日内未找回的,应当由本人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证件补办手续。 办理材料: (一)补办与新办《居住证》所需材料基本移植,应当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3.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 (1)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二)除上述规定的基本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来沪就业的,提供期限为6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2.来沪投资开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3.来沪投靠本市户籍亲属的配偶、子女或父母的,分别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公安部门认定的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 4.来沪就读、进修的,分别提供本市大、中专院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本市非学历教育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一、上海积分办理有哪些规定 《上海市居住证》满一年再次签注的办理时限一般在30天以内可以办理完成。其需提供的证件资料有: 1、申请通知单 2、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 (1)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3、劳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4、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清单(提供一年缴费记录,就近六个月内无补交记录)。 5、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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