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在户口注销后是否还能使用? |
释义 | 户籍注销后,身份证是否可以继续使用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居民没有因死亡注销户口,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可以继续使用;但如果居民已经死亡并注销了户口,即使身份证未过期,也不能再使用。户口注销的办理包括根据死者家属或发现人的申报和相关证明办理死亡登记手续,以及迁移途中死亡的情况下的迁入和死亡登记等。被宣告死亡的公民可以通过人民法院判决书申报死亡登记,而被撤销死亡宣告的公民可以通过人民法院撤销判决申请恢复户口。 法律分析 户籍注销了,身份证是否可以使用,一般因情况而定: 1、如果居民没有因死亡注销户口,其身份证在没过期之前一直有效,可以使用; 2、如果居民已经死亡,那么即使身份证没有过期,在户口注销后,其身份证也不能使用。 户口注销的办理如下: 1、公民因被害、自杀、意外事故等非正常原因死亡或死因不明的,派出所应根据死者家属或发现人的申报和《法医鉴定书》或死亡地公安机关其他有关证明,经过核实,办理死亡登记手续; 2、公民在迁移途中死亡,如果是单身迁移的由死亡地户口登记机关在其迁移证上注明途中死亡情况,将其迁移证寄给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由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迁入和死亡登记。全户迁移的应在迁移证上注明死者的死亡原因、日期和地点,由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迁入和死亡登记; 3、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和死亡两项登记,但不在户口簿和常登表、人口信息计算机上登记,婴儿出生时已经死亡的,则不进行出生和死亡登记; 4、公民被宣告死亡的,由利害关系人持人民法院死亡判决书向被宣告死亡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被宣告死亡的公民重新出现或者确知其没有死亡,由本人或利害关系人持人民法院撤销死亡宣告判决向被宣告死亡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恢复户口。上述两项,应在人民法院判决后30天内申报。 结语 根据个人情况,户籍注销后的身份证是否有效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居民因死亡注销户口前,身份证未过期,可继续使用;若居民已死亡,即使身份证未过期,户口注销后也不可使用。户口注销办理需遵循相关规定,如被害、自杀、意外事故等非正常死亡,应提供相关证明并办理死亡登记手续。婴儿在出生前死亡需同时申报出生和死亡登记。被宣告死亡的公民,利害关系人可持法院判决书申报死亡登记,恢复户口需持撤销判决申报。请在人民法院判决后30天内办理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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