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消费者要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承担先行赔偿责任以及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赔偿后向平台内经营者的追偿,那么这些规定将适用。此外,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消费者要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承担先行赔偿责任以及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赔偿后向平台内经营者的追偿,那么这些规定将适用。 2、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拓展延伸 【网络购物权益】消费者七日内无理由退货,无需说明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网络购物消费者享有七日无理由退货的权利,且无需说明理由。这意味着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七天内可以无条件退货,而商家不得以任何形式扣减消费者已支付的商品价款或者以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等为由拒绝退货。这一规定的实施,旨在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购物行业的健康发展。 结语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将适用于消费者要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承担先行赔偿责任以及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赔偿后向平台内经营者的追偿。同时,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享有七日无理由退货的权利,无需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五十八条 国家鼓励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建立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商品、服务质量担保机制。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经营者协议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的,双方应当就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的提取数额、管理、使用和退还办法等作出明确约定。 消费者要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承担先行赔偿责任以及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赔偿后向平台内经营者的追偿,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