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经2004年2月25日国务院第41次常务会议通过,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04年3月5日发布,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 共八章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可以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各级各类民办学校;但是,不得举办实施军事、警察、政治等特殊性质教育的民办学校。 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本条例所称国家财政性经费,是指财政拨款、依法取得并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财政性资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意义如下: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是我国卫生与健康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该法于2020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专家认为,这部法律凸显“保基本、强基层、促健康”理念,及时出台有利于巩固医改成果、发展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提升公民全生命周期健康水平,对于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谁制定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制定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起草机关是全国人大法工委指导教育部指导起草,这一点是有区别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二条 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可以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各级各类民办学校;但是,不得举办实施军事、警察、政治等特殊性质教育的民办学校。 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本条例所称国家财政性经费,是指财政拨款、依法取得并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财政性资金。 该内容由 徐丽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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