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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产生纠纷法院受理吗?
释义
    法院受理房产纠纷。起诉人与本案应当具有直接利害关系,被起诉人应当身份明确;房产纠纷应当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具有具体的申诉请求和事实理由。《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五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为什么没有产权的集资房产生纠纷法院不受理
    1992年,最高法院发布法发(1992)38号文件《关于房地产案件受理问题的通知》,规定对“集资房纠纷”不予受理。但应正确理解这一规定,对集资建房发生的纠纷应区别对待,不宜一律不予受理。一、只有完全属于集资建房单位内部范围内的事项,才不属人民法院主管。38号通知对集资房纠纷的受理问题之所以采取较为慎重的原则,主要是考虑到此类纠纷中涉及单位与集资建房职工之间存在不平等的内部行政管理关系,故对“占、腾、退”等情形应按照单位氦缉份垦莓旧逢驯抚沫内部的分房规则处置。因此,对此类“集资房纠纷”,只能通过强化单位内部管理的方式来解决,司法权无法代行单位内部的行政管理权,故人民法院对此类纠纷不宜受理。二、对已有归属的物权发生的纠纷应属法院受理范围。实践中,围绕集资建房所发生的纠纷多数是可诉性纠纷。其大致可包括以下几类情形:1、名为“集资建房”实为商品房买卖纠纷。此时,形式上的集资单位与物权期待权人之间根本不存在房产分配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也即不存在需要利用单位的行政管理权来将非确定的物权加以确认的问题。事实上,在签订有关集资建房合同时各方的房地产归属权早已被确认。此时发生的纠纷实为平等主体之间的商品房买卖纠纷;2、各集资权人通过单位的分房程序已将各自的物权分析清晰,物权归属关系完全确定,此时单位对集资房分配的行政管理权亦以用尽。故此后所发生的有关占房、腾房纠纷实为平等主体之间的排除妨碍纠纷;3、在物权和物权期待权已经得到确认时,各权利人对外发生的各类房地产或集资权转让纠纷,实际上也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物权合同纠纷;4、平等主体之间围绕集资房发生的其他不属单位行政管理权调整的民事权利纠纷。上述各类纠纷只要符合民诉法所规定的程序性条件,人民法院均应受理。
    法院受理房产纠纷的条件
    人民法院受理房地产案件的条件是: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并且如果是属于专属管辖的,还需要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法院会判夫妻共同财产吗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有双方协商,协商不成,人民法院会根据不同的情形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第二十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第二十一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能买卖吗?
    一般不可以买卖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房产证是拥有所有权的证明,没有房产证的房屋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不得转让同时不能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以及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会收房产税的吗
    交房产税和有没有房产证无关,原因如下:1、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2、房产税的征收标准有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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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8:2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