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合同纠纷应该通过仲裁解决的,而且合同中包括有约定的和无约定的,而且合同中应该约定仲裁的管辖法院,如果协议没有约定的,申请仲裁是不受理的。有约定的一般合同可以约定为合同签订地、交货地、运输地、原告所在地、被告所在地等与合同履行有关的地点进行仲裁。无约定的按照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