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没经过户主同意强拆 |
释义 | 拆迁不同意能强拆吗 拆迁户主不同意的,如确实为了重大公共利益,政府可以实行强拆,但需要按规定给予当事人一定的补偿。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协议拆迁没达成一致可以强拆吗 不可以。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的时候,需要先对被拆迁人进行经济补偿才能拆迁,所以未补偿强拆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拆迁条件不同意要强拆如何进行解决 不同意拆迁条件要强拆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可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拆迁条件不同意要强拆如何进行解决 不同意拆迁条件要强拆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可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 的是小孩子迁户口不经过户主同意可以迁出吗? 迁出户口可以不经由户主同意。根据法律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可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就可以了。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记登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该内容由 彭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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