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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混合销售合同税率
释义
    混合销售合同税率是指在实际工作中,一项销售行为常常会既涉及货物销售又涉及提供应税劳务。混合销售税率企业有混合销售业务的,需要根据不同的业务来确认不同的税率,并开具对应税率的发票。
    如果企业没有分开核算的,应该从高计税。比如,企业销售商品,如果运输费用没有单独核算,则只能从高按13%的税率计税。如果商品与运费分开核算,则商品是13%的税率,而运费是9%的税率。
    混合销售税率计算方法是:
    1、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2、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上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常见的混合销售行为有:
    1、公司销售货物为主并负责运输所售的货物,按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以到货价确认收入,适用税率13%。;
    2、歌舞厅收取的门票费,同时销售烟酒及取得点歌费,按销售生活服务类,缴纳增值税,适用税率6%;
    3、建筑公司采取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工程作业,按建筑服务类缴纳增值税,适用税率9%;
    现实中一定要严格区分兼营和混合销售业务,混合销售按一项业务确认收入和税率,兼营必须对不同业务进行分别核算,否则从高适用税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五条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六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本条第一款所称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本条第一款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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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13:4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