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生育保险的报销程序有哪些?
释义
    生育保险的报销程序: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一)、生育保险待遇申领:
    1、申请人提供资料:
    a、计划生育证明(即准生证)
    b、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或户口簿
    c、诊断证明(生产医院开的生产证明,出院时开的)、费用凭据(出院时打印的)
    d、本人身份证(代办的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e、属异地或境外难产提供住院费用明细
    f、属异地或境外剖腹产提供:
    (1)手术证明
    (2)费用凭据
    (二)、到医疗生育待遇审核部门办理(社保局)。
    (三)、符合条件即可办理,凭办理凭证即可到银行领钱。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7 5:2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