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等。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或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女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社区医院报销比例如下: 1、城镇非从业居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承担30%; 2、少年儿童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按城镇非从业居民相应标准提高5%执行。 社区医疗保险的起付标准最低为250元。 社区医疗保险属于城镇居民医保,也就是针对城镇户口中没有办法参加职工医保(普通医保)的人群,交的费用很少,但是报销比例和总报销额度也没有职工医保高,并且就医的时候在医院的选择上必须从社区医院开始,符合转院规定了才可以上大医院,直接上大医院的话,可以不给报销的。 下列两种门诊大病费用可报销: 1、门诊特殊病种(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门诊肾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斥药)和慢性病(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 2、门诊治疗特殊病种: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负担50%;门诊治疗慢性病:一个年度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治疗慢性病的医疗费累计超过350元的,超过部分由统筹金按照50%的标准支付,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