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认定受理了是不是代表成功了?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不是绝对的,关键在于是否符合认定工伤的标准,首先要存在劳动关系(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一些情况下,还需要先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确认为劳动关系),然后是发生在工伤条例中规定的工伤、视同工伤的情况,符合的话才会被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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