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食品加工厂需要办理哪些证件 1、办食品加工厂需要的手续为首先需到工商局办理公司的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然后再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之后进行税务登记、开立公司的银行账户即可。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二、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注意事项有哪些 1、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食品类别和食品安全风险状况,确定属地内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权限,具体规定请参照各地实施细则; 2、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食品经营者申请通过网络经营或者从事集体用餐配送的,申报企业应当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他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4、提交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5、提交材料涉及签署,应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未注明具体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