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2020年,南京市社保缴费基数的下限为2628元。其中的缴费比例为: 1.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 2.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3.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4.生育保险:公司缴0.8%,个人不缴; 5.医疗保险:公司缴9%,个人缴2%。 法律客观: 《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第十条 缴费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职工工资收入和费率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依法履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前款规定的职工工资总额是指缴费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职工工资收入是指缴费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本人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其他工资性收入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