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2021年4月28号下午2时许,北流市新丰镇健乐幼儿园发生一起持刀伤人事件。经初步核实,案件造成18人受伤,其中有16名幼儿、2名教师,2名幼儿伤势较重。伤者已全部送往医院救治。审讯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曾某精神异常。4月29日,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初步认定犯罪嫌疑人曾某为精神分裂症患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