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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买卖公证有风险吗
释义
    在房屋买卖的时候进行公证一般是没有风险的,经过公证后,对房屋买卖行为的有效性、合法性进行证明,对双方都是好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一、房屋买卖公证费收取标准
    根据相关文件的规定,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按下列标准收取:
    标的额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
    标的额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25%;
    标的额5000001元至10000000元部分,收取0.2%;
    标的额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
    标的额20000001元至50000000元部分,收取0.1%;
    标的额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部分,收取0.05%;
    标的额100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1%。
    二、房产买卖合同公证所需的资料
    办理房产买卖合同公证须提交的证明资料:
    (一)转让方、受让方为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须提供经公证机构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二)转让方、受让方为中国内地法人:
    1、公司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如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办理,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三)转让方、受让方为境外法人:
    1、转让方、受让方为香港公司,所提交的材料(商业登记证或注册证书、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等)需经中国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公证人)办理公证,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办理转递;转让方、受让方为澳门公司,其材料经中国法律服务(澳门)公司办理公证;转让方、受让方为台湾公司,经台湾地区公证人办理公证并经由台湾海基会寄送。
    2、转让方、受让方为外国公司,所提交的材料(商业登记证或注册证书、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等)需经当地国家公证人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认证。
    (四)房地产权证书。
    (五)房产信息单。
    (六)房地产买卖合同。
    (七)承办公证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要求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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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21:4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