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留期间私人物品会给家人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不可以。私人财产归属个人所有,其他人无权占有。可以要求返还,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除非被法院判决没收个人财产,追缴违法所得,拿走的只能是公权力部门也不可能是家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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