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抵押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
释义 | 签订抵押合同的注意事项: 1、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2、明确抵押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时,抵押合同也无效。 3、抵押合同中不能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没有清偿债务能力时,就将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给债权人所有。此约定没有法律效力。 4、用必须办理抵押登记的财产比如房产、土地、汽车等作抵押物的,应向有关部门申请抵押登记,不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抵押合同不生效。 5、注意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法定部门。 一、房屋贷款房产证是不是押在银行 不同的银行有不同的规定。有的银行要拿房产证,有的银行房产证是给借款人的。然而,银行和借款人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已经在登记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因此,无论房产证在谁手中,都处于抵押状态。在还清贷款之前,银行和登记部门不会解除抵押贷款。抵押状态下的房屋不能买卖或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五条城市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房屋不属于抵押物。需要拍卖抵押的房地产时,可以依法与抵押物一起拍卖土地上的新房,但抵押权人无权优先赔偿拍卖新房的收入。 二、怎么办理按揭贷款 办理按揭贷款的流程如下: 1、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抵押物权属证明等资料向银行申请贷款; 2、银行对抵押物的价值进行评估; 3、银行通过审核的,通知贷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4、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银行发放贷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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