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个人所得税额:以每月收入额减除免税的应个人负担的“五险一金”等项目,再减去允许扣除费用5000元(外籍人员按48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公式:应交个人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交个人所得税额=(工资-个人交五险一金金额-个人所得税扣除额5000(元)*税率-速算扣除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