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民法典中如何共同抚养离婚后的子女?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子女共同抚养,父母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如达成共识且不影响子女成长,法院应支持共同抚养孩子的行为。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子女的抚养应如下:夫妻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子女抚养权问题,若双方就共同抚养孩子的行为达成一致意见且该行为不会对子女的成长产生不利影响,则法院应支持父母共同抚养孩子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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