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什么情况下不判离,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
释义 | 离婚案件审理中,如果法院认为夫妻感情未破裂或重要问题未解决,将不会判决解除夫妻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除非存在重婚、家庭暴力、恶习等情形,或一方被宣告失踪,否则应准予离婚。如果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再次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应予以准予离婚。 法律分析 起诉离婚如下情况下不判离: 1、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感情并没有破裂的,不会判决解除夫妻关系; 2、双方尚未就子女抚养等重要问题处理完毕的,不会判决解除夫妻关系; 3、其他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拓展延伸 离婚诉讼中的特殊情况下是否可以避免判离? 在离婚诉讼中,根据相关规定,确实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以避免判离的情况。例如,如果夫妻双方能够达成和解协议,表明双方愿意继续婚姻关系并共同努力解决问题,法院可能会考虑暂缓或中止离婚判决。此外,如果离婚的原因是一方有重大过错,而另一方并无过错,法院也可能根据公平原则来决定是否判离。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判决结果仍需根据法院的裁量权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因此,在离婚诉讼中,建议当事人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具体案情和法律规定,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离婚诉讼中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以避免判离。例如,夫妻双方感情未破裂或尚未处理完重要问题,法院不会解除夫妻关系。此外,存在重大过错或和解协议的情况下,法院可能暂缓或中止离婚判决。然而,具体判决结果需根据法院裁量权和相关法律规定确定。建议当事人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具体案情和法律规定,以获得准确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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