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学校教学楼免征房产税吗 |
释义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国家拨付事业经费和企业办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 一、哪些情况下可以免交房产税 下列情况下可以免交房产税:政府主管部门拨付经费的学校、医院、疗养院、托儿所、幼儿园;私立学校、诊所、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 1、国家机些土地可以免征土地使用税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宗教寺庙自用的土地,是指举行宗教仪式等的用地和寺庙内的宗教人员生活用地。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是指供公共参观游览的用地及其管理单位的办公用地。以上单位的生产、经营用地和其他用地,不属于免税范围。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企业内部绿化用地不免) 三、二手房要交哪些税 二手房要交的税种,具体如下: 1、契税。我国法律规定,不管是买卖商品房,还是购买存量房,都要缴纳契税。按房款总价的1%-3%交纳住宅类房屋契税。按计税参考价的3%交纳非住宅类房屋税款。具体的缴纳比例要参考国家政策,以及购房时间、购房单价、购房面积、是否是第1次购房等因素确定。 (1)个人买卖住宅用房的,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住房减半契税; (2)首套房: 面积在90平米以下:房管局评估总房款的1%; 面积90-144平米:房管局评估总房款的1.5%; 面积在144平米以上:房管局评估总房款的3%; (3)二套房: 普通住房(144平米及以下)和非普通住房(高于144平米):房管局评估总房款的3%; 2、印花税:买卖双方各支付0.05%。 (1)印花税具有合同性质,是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所收的那类税费; (2)由纳税人自行交纳税款,购房者应交纳税额为计税价格x0.05%的数值; (3)个人买卖住房的,暂时免征印花税。二级转移登记收取买方0.05%的印花税。 3、营业税,由买方支付。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销售营业税。征收税率为5.6%。个人购买2年或超过2年的普通住宅,免征营业税。 (1)房产证满2年: 普通住宅(144平米及以下):免征营业税; 非普通住宅(高于144平米):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价款后差额的5.6%征收; (2)房产证未满2年:普通住宅(低于144平米)和非普通住宅(高于144平米)均按照全额5.6%征收营业税; 4、个人所得税,由买方支付。 (1)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x1%(或1.5%、3%); (2)个人住房转让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标准是,普通住房1%,非普通住房或非住宅类房产为1.5%,拍卖房产为3%。个人转让自住2年以上的住宅,免征个人所得税。 5、土地增值税: (1)对于转让非住宅房屋,个人转让的,由登记中心代征; (2)其他税款由个人自行到税务机关交纳,或者经过办理核实手续,由登记中心代征; (3)个人买卖住宅用房的,免缴纳增值税; (4)应纳土地增值税额=计税价格x核定征收率; (5)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标准:商铺、写字楼、酒店为10%,其他非住宅类房产为5%。 6、交易手续费:住宅:按建筑面积收取,每平方米6元; 7、转移登记费:住宅:每套80元; 一、房产交税流程如下: 1、准备相关材料,填写房产税认定申报表; 2、购房人在提交前述六项资料后,向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原有住房信息查询申请表》; 3、购房人向房屋状况信息部门查询原有住房情况; 4、购房人可在5个工作日内获得原有住房书面查询结果,购房人将这一结果送主管税务机关; 5、主管税务机关将在10个工作日内向购房人签发《上海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认定通知书》; 6、向购房人签发《个人住房房产税认定通知书》; 7、购房人拿到房产税认定通知书后,赴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相关手续; 8、纳税人应凭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缴清当年度应纳税款。 二、买二手房要交的费用如下: 1、转让手续费,普通住宅商品房,按房屋面积6元/平方米征收; 2、土地收益金,房改房,按交易总额0.5%征收; 3、土地出让金; 4、综合地价款,经济适用房,卖方按交易总额的10%交纳; 5、产权交易登记费。 总而言之,二手房交易税费是在二手房交易中,税务部门向卖方征收交易所产生的差价获得的收入。各类税收共有8种,包括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税、地方附加税、契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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