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能在异地补办,必须在原发证机关或者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一【《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补办婚姻证的管辖权】第六十二条: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登记证,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有条件的省份,可以允许本省居民向本辖区内负责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 一、补办结婚证的条件有哪些 补办结婚证所需条件: (一)当事人持有身份证件; (二)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并且仍然维持该状况; (三)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四)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二、一般补办结婚证日期会变吗 补办结婚证登记日期是补办当天日期,补领结婚证时原结婚登记日期。补办和补领的区别。补领是夫妻双方登记结婚后结婚证丢失或损毁去原发证机关补领结婚证;补办是夫妻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后没有及时登记,需要结婚证时去补办结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