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申请恢复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主文应该填写:1、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一方拒绝履行,主文就是判决、裁定书确定履行的内容以及判决书、裁定书的文号;2、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主文就是仲裁裁决主文部分以及仲裁裁决书的文号;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主文就是债权文书的主文部分的内容以及公证债权文书的文号。 申请执行被终结后,如果有以下情况,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1、申请人撤销申请,申请人撤销执行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再次申请执行的。2、依据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后,又有第三人依据《民诉法》的规定申请撤销判决、裁定、调解书,生效判决予以支持,法院裁定撤销对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之后经过再审,撤销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判决被改判,这样就需要恢复原执行。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又发现了已死亡的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遗产或义务承担人。4、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又发现了被执行人有了可供执行的财产。5、其他可以恢复执行的情形。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该内容由 王新博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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