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简述人民法院执行依据的实质要件要求 |
释义 | 一、简述人民法院执行依据的实质要件要求是什么 1、简述人民法院执行依据的实质要件要求是: (1)须表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只有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才能成为执行根据; (2)法律文书具有执行力,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不但必须已经生效,而且必须表明其可由执行机关强制执行; (3)应指明债务人应为特定给付并确定给付的具体范围; (4)给付的内容必须合法且适于强制执行,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不得违背社会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二、申请法院执行的条件主要有什么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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