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协议书公证材料有哪些 |
释义 | 房屋房屋销售合同的公证,当事人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房屋销售合同文本;公证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居住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公证。申请涉及房地产的公证,应当向房地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涉及房地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一、买卖二手房过户办理需要公证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民法典对买卖二手房不过户能否公证没有作出规定,而进行二房买卖时不过户的,其当事人可以申请对房屋买卖合同进行公证,公证时要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二、未在管辖地公证处公证遗嘱可以吗 未在管辖地公证机构申请的遗嘱公证行不行,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涉及到不动产的,应该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机构申请,向其他公证机构申请一般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六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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