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了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不论是劳动者还是企业一方,任何一方隐瞒真实情况订立合同都会导致劳动合同的无效)(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如有的单位签订生死合同、或要求职工签署不要经济补偿等。)(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什么 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是什么 劳动合同无效情形: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既包括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也包括以后颁布实行的法律、行政法规,既包括《劳动法》律、法规,也包括民事、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2、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当事人虚假的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的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威胁”是指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行为;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劳动者过错导致劳动合同无效应承担什么民事赔偿 在对劳动者追究民事赔偿责任时,要贯彻以下原则:赔偿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在责令有过错的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的同时,要注重对其进行思想教育。承办案件的劳动行政部门、劳动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对有过错的劳动者要进行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做耐心的思想教育工作,使其真正认识到行为的危害性,这不仅有利于提高劳动者守法的自觉性,而且能增强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的主动性。二是合理赔偿原则。所谓合理赔偿,是指在查请案件事实,确认用人单位确实因为劳动者的违法行为而实际存在经济损失的前提下,根据劳动者的过错程度、情节轻重、责任大小、认错态度好坏、实际承受能力等综合认定劳动者实际应承担的赔偿费用,以确保问题得到切实解决。 导致竞业禁止协议无效的情形有什么? 1、与不负有保密义务的普通工作人员签订的竞业禁止协议条款无效。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所谓“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应当是能够接触普通工作者接触不到的商业秘密的特殊人员。实务中,不能将竞业禁止协议条款中的“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范围扩大至该公司所有业务人员,否则属于滥用。 2、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离职后竞业禁止期限不得超过两年,竞业限制期限违反该条规定的应属无效,但未超过二年的部分仍然有效。 3、竞业禁止协议条款中对地域范围的限制过大的,该条款可能无效。 地域范围的限制是指竞业禁止协议条款约定离职的劳动者在何地域内不得与原用人单位进行竞争。竞业禁止的限制地域应以可能产生实质性竞争的范围为限,一般不应超越用人单位经营范围涵盖的区域,不能扩大到雇主将来可能拓展的地域,更不能笼统的限定为全国。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该内容由 冯卫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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