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单上写的罪名? |
释义 | 罪名跟司法机关你具体触犯的罪名一致。取保候审单是取保候审程序中的法律文书。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回执单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 以下情形不能取保候审: 1、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或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 2、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 3、自伤、自残方法逃避侦查的。 4、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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