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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刚拿到的驾照可以扣分吗
释义
    一、刚拿的驾照能扣分吗
    刚拿的驾驶证当然可以扣分,持有C证的,只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达到12分就可以继续使用。记分周期是以取得驾驶证的日期开始计算的。B照实习期内如果被扣超过6分的,就要罚款,而且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五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二)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三)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四)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五)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五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五十六条 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二、刚拿到c2驾照扣不扣分
    刚拿的驾驶证一年内可以扣分,但不同驾照的处理结果是不同的。
    C类驾驶证实习期扣0-11分,对驾驶证无影响,正常交罚款扣分就行了。如果实习期超过12分(包括12分),会被注销驾照,直接到车管所报名学习考试。
    三、周末驾照能扣分吗
    (一)、不能处理,周末是不上班的;(二)、处理时需带齐以下资料:1、驾驶人身份证原件;2、驾驶人驾驶证原件;3、驾驶人本人到场;4、违章车辆行驶证原件;5、现金和银行卡(备用,部分地区只能刷卡缴费)备齐资料后去到当地车管所或者交警队处理。
    四、新手刚拿驾照上高速能否上是直达的路面
    新手刚拿驾照能上高速吗,最新交规,一年内驾照禁止上高速。二、新修订的《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相关规定第六十四条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新取得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实习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应当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考试,并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附件3)。第六十五条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其中,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在增加准驾车型后的实习期内,驾驶原准驾车型的机动车时不受上述限制。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五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二)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三)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四)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五)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五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五十六条 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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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3:3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