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取得驾驶资格如何取车? |
释义 | 无证驾驶被交警扣车需要本人去取车,携带身份证明、处罚单、行驶证、驾驶证等证明到交警部门处理违章。逾期不来处理并公告三个月仍不处理的,车辆将被依法处理。 法律分析 无证驾驶被交警扣车的需要本人去取车,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明、处罚单、行驶证、驾驶证等证明到扣留车辆的交警部门处理违章,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拓展延伸 驾驶资格被暂扣后如何处理车辆? 驾驶资格被暂扣后,处理车辆的方式取决于具体情况和法律要求。一般情况下,您可以选择将车辆停放在合法的停车场或者您拥有合法停放车辆的地方。在某些情况下,您可能需要将车辆交给亲友或委托给其他人管理。请注意,根据当地法律规定,您可能需要通知相关部门或保险公司关于驾驶资格暂扣的情况。此外,您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以了解更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建议,以确保您在处理车辆时遵守相关法律要求。 结语 根据相关政策法规,无证驾驶被交警扣车需要本人去取车,携带身份证明、处罚单、行驶证、驾驶证等证明到交警部门处理违章。逾期不来处理的车辆将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请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及时处理车辆。如需进一步解决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详细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依法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期限办理机动车驾驶证。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书面或者电子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或者电子告知理由。 车辆管理所应当将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有关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事项、条件、依据、程序、期限以及收费标准、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表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 省级、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便于群众查阅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有关规定,查询驾驶证使用状态、交通违法及记分等情况,下载、使用有关表格。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五章 机动车驾驶人管理 第一节 审 验 第七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持有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持有第三款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发生责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四章 发证、换证、补证 第六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的条件,但符合准予驾驶的其他准驾车型条件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降低准驾车型。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或者具有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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