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法典》规定协议离婚冷静期为三十日,离婚冷静期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目的是为了避免双方冲动离婚。申请人申请离婚之后,一个月内若是有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都可以撤回申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