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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什么
释义
    一般应明确以下主要内容,如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交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责任保证期、双方互相协作等条款。
    一、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什么时候可以退还
    工程质量保证金什么时候返还这个问题,需要区分合同有效和无效的情形。
    第一种情形: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且对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双方作出约定,应在约定质量保证金期限届满后返还。
    第二种情形: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但对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双方未作约定的,自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满二年返还质保金。
    第三种情形:若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约定的质量保证金返还条款为无效条款,应按双方没有约定处理,自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满二年返还质保金。
    如果因发包人原因致使建设工程未按约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自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九十日开始计算工程质量保证期限。
    二、工程转让合同应该怎么签?
    签订工程转让合同可以写明甲乙双方的基本身份信息;工程项目与地址,安全保证金的收取费用及方式;组织设计和工期、工程质量和检验条款,材料及设备供应、竣工验收与结算条款;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及索赔条款等。
    三、施工合同未约定税金由谁承担
    施工合同未约定税金可以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偿协议,如果协议不成由双方共同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七百九十五条规定,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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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1: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