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问法律规定的什么是两融业务 |
释义 | 两融业务是指融资融券交易,即融资交易和融券交易。 融资交易是指投资者以资金或证券作为质押,向券商借入资金用于证券买卖,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 融券交易是投资者以资金或证券作为质押,向券商借入证券卖出,在约定的期限内,买入相同数量和品种的证券归还券商并支付相应的融券费用。 基金是什么 基金是指为了一种目的而设立的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例如,信托投资基金、公积金、保险基金、退休基金,各种基金会的基金。人们平常所说的基金主要是指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不仅可以投资证券,也可以投资企业和项目。基金管理公司通过发行基金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由基金托管人(即具有资格的银行)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投资,然后共担投资风险、分享收益。 法律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 第八条 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什么是资产证券化,其运作程序是什么 资产证券化是指金融企业通过向市场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将贷款资产进行处理与交易,把缺乏流动性的信贷资产转换为证券,并通过发行这种证券以融通资金,从而达到改善资产负债结构的目的。 1、确定要证券化的资产,组成资产池。 企业要首先分析自身的融资需求,根据融资需求确定证券化的目标。 2、组建特设机构,实现真实出售。 一般由这些资产的原始权益人设立一个独立的实体--特设机构SPV,然后将资产池中的资产(这些资产本身具有很高的投资价值,但是由于各种客观条件限制,无法通过证券化途径在资本市场筹集资金),以真实出售的方式卖给这个特设机构。将项目资产的未来收入权利转让给SPV的目的,是将项目公司本身的风险与项目资产隔断,从而实现“破产隔离”,以利于SPV机构获得权威性资信评估机构授予较高资信等级(AAA或AA级)。组建SPV是ABS成功运作的基本条件和关键因素 3、完善交易结构,进行预先评级。 接下来特设机构SPV必须与银行、券商等达成一系列协议与合同以完善交易结构。然后请信用评级机构对交易结构进行预先的评级,也就是内部评级。 4、信用评级,发行评级。 在完成初次评级以后,为了吸引更多的投资者,改善发行条件,降低融资成本,就要通过破产隔离、回购协议、机构担保等技术手段,提升所要发行证券的信用等级,即“信用增级”。之后,再次聘请专业信用评级机构进行正式的发行评级,并将评级结果公告。接下来,将具体的发行工作交由专门的证券承销商。 法律依据《证券法》。 什么是最高额保证 最高额保证即属于人的担保中保证的一种特殊形式,是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对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不特定同种类债权提供的保证,为现实经济活动中,特别是银行融资业务中一种较为常用的担保方式,并在各国判例学说和制度规范上得到广泛承认。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条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协商订立最高额保证的合同,约定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保证。 最高额保证除适用本章规定外,参照适用本法第二编最高额抵押权的有关规定 什么是维持保证金 维持保证金指维持账户的最低保证金,通常相当于初始保证金的65%。 在采用维持保证金系统管理的交易所里,如果损失很小,保证金数额虽有所减少,但尚高于维持保证金限额,这样就无须追加价格变动保证金,只有损失达到使保证金水平低于维持保证金时,才需要追加价格变动保证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证券公司应当在符合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客户信用状况、担保物质量等情况,与客户约定最低维持担保比例、补足担保物的期限以及违约处置方式等。 证券公司应当逐日计算客户交存的担保物价值与其所欠债务的比例。当该比例低于约定的维持担保比例时,应当通知客户在约定的期限内补交担保物,客户经证券公司认可后,可以提交除可充抵保证金证券以外的其他证券、不动产、股权等资产。 客户未能按期交足担保物或者到期未偿还债务的,证券公司可以按照约定处分其担保物。 什么是期货交易 期货交易是以现货交易为基础,以远期合同交易为雏形而发展起来的一种高级的交易方式。它是指为转移市场价格波动风险,而对那些大批量均质商品所采取的,通过经纪人在商品交易所内,以公开竞争的形式进行期货合约的买卖形式。 期货,通常指的是期货合约,是一份合约。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在将来一个特定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这个标的物,又叫基础资产,对期货合约所对应的现货,可以是一种商品,如铜或原油,也可以是一个金融工具,如外汇、债券,还可以是一个金融指标,如三个月同业拆借利率或股票指数。期货交易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三条 从事期货交易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禁止欺诈、内幕交易和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等违法行为。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四条 期货交易应当在依照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设立的期货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期货交易场所进行。禁止在前款规定的期货交易场所之外进行期货交易。 该内容由 刘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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