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公司法货币出资资产待遇是怎样的 |
释义 | 新公司法货币出资是股东用货币出资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新公司法规定除了用货币出资外,还可以用专利权、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进行出资。 一、公司法关于股东出资怎么规定 公司法关于股东出资的规定有: 1、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2、第二十八条,股东负有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出资额的义务; 3、第三十条,股东出资不足的,应当补足其差额; 4、其他规定。 二、公司法注册资本认缴制的主要内容具体有哪些 注册资本认缴制主要内容: 1、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2、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3、股东不按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三、实缴和认缴有什么区别啊 在认缴期限届满前,认缴和实缴会出现不相同的情况。但是只要在认缴期限届满前,实缴的出资额符合认缴的出资额即可。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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