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货运合同承运人需要注意的事项 |
释义 | 货运合同中承运人的主要义务及责任是:1、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等进行运输,通知收货人取货,或依约定进行提存等义务;2、装卸时严格遵守作业规程和装载标准,保证装卸质量等责任;3、货运合同中承运人的其他主要义务及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五条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姓名、名称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第八百二十六条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托运人应当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承运人。第八百二十七条托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包装货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六百一十九条的规定。第八百三十二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承运人怎么应对货运合同的责任免责 在下列情况下,即使货物发生了毁损、灭失的事实,承运人可以免除责任: 1、不可抗力。即无法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不可抗力作为人力所不能抗拒的法定免责条件,也同样适用于货物运输合同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情形; 2、货物的自然属性或合理损耗。货物的自然性质是指货物的内在属性。由货物的成分、品质决定,并使货物呈现出不同的特性。如液体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自然挥发等。属于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因货物自然特性和运输特性不可避免的合理损耗所造成的货物的毁损、灭失,与承运人的运输行为没有关系,所以不应当由承运人承担责任; 3、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将危险物品按照普通物品包装等属于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货物的毁损、灭失,与承运人的运输行为无关,所以也不应当由承运人承担责任。 货运合同承运人的免责事由包括哪些 货运合同承运人免责事由包括以下几种:不可抗力的情形,即无法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将危险物品按照普通物品包装等属于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货物的毁损、灭失,与承运人的运输行为无关,所以也不应当由承运人承担责任。法律其他规定。 货运合同中承运人的主要义务及责任有什么 货运合同中承运人的主要义务和责任是: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通常的运输路线将旅客、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 货运合同中承运人的主要义务及责任有哪些 货运合同中承运人的主要义务:强制缔约义务、安全运输义务、合理运输义务。货运合同中承运人的主要责任是将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同时不得损毁货物。 货运合同托运人有告知义务吗 货运合同的托运人有告知义务。托运人需要如实地告知承运人收货人的姓名、名称,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如果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要承担赔偿责任。 该内容由 范晓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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