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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员工自愿离职有没有经济补偿
释义
    如果员工自愿离职的一般没有经济补偿金。自愿辞职是因为劳动者自己本身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与用人单位无关,因此一般由劳动者自行承担解除劳动合同的后果,用人单位对此不承担补偿或者赔偿责任。
    一、工厂不给辞职有效的处理办法是什么
    工厂不给员工辞职的话,员工是可以直接去当地的劳动局进行举报或者是直接打电话给12333进行投诉。
    员工辞职,只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单位,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就可以了,到期直接办理离职手续,并且要求单位结清工资即可。并不需要什么理由。如果单位拒绝支付工资,那么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劳动者提出辞职或解除劳动合同分三种情况:
    1、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个人原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2、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马走人。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3、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不辞而别,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单位可以用扣工资的方法作为赔偿。
    二、没有签劳动合同被辞退是否有赔偿
    没有签劳动合同被辞退有赔偿。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其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其为义务。双方的劳动关系于用工之日起建立,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因此,若劳动者被辞退,且符合获得经济补偿的条件,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以及双倍的离职补偿金。
    离职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离职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条件有: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三、提出离职领导不同意,30天后可以走吗?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分三种情况:一是,依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二是,依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三是,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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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9 3:5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