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厦门市大件垃圾管理办法自2018年是什么呢 |
释义 | 法律分析: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大件垃圾管理,根据《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大件垃圾,是指重量超过5千克或体积超过0.2立方米或长度超1米、整体性强需要拆解后方可再利用或进一步处理的具有坐卧以及贮存、间隔等功能的废旧生活和办公器具,如床架、床垫、沙发、桌椅、衣(书)柜等。 废旧家电的处理纳入城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法律依据:《厦门市大件垃圾管理办法》 第三条 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大件垃圾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负责对各区大件垃圾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考核和监督。 市市容环境卫生专业管理部门负责指导、考核和监督的具体实施。 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区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大件垃圾工作的规划建设与指导、考核和监督。区市容环境卫生专业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大件垃圾收运、处理的具体组织和日常管理、指导、考核。 各镇、街负责本辖区内大件垃圾临时投放点的规划与监管。 市商务局负责协调大件垃圾处理厂与回收企业进行资源再利用工作。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