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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案件法院审理都会问哪些问题?
释义
    法律分析:离婚案件法官会问以下问题:
    1、询问并核对当事人双方的基本身份信息以及代理人信息;
    2、询问原告的诉讼请求;
    3、询问夫妻二人是否同意离婚、离婚的理由以及对于子女抚养和夫妻财产分割的意见;
    4、法官还会大致询问夫妻二人之间婚姻情况,以判断夫妻二人的感情基础以及感情是否已经完全破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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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4:21:59